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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展矿业私募股权基金的必要性及建议

发表时间 :2013-08-16 11:46:43 来源: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

我国发展矿业私募股权基金的必要性及建议
宋洁霞
  矿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保障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安全和能源安全。目前我国92%以上的能源、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80%左右的工业原料都取自于矿产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基础金属对海外的依存度越来越高,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65%的基础金属如铁、铜等都将依赖海外进口。而目前制约我国矿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资金投入不足,解决矿业企业投融资瓶颈是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通过研究企业融资理论和资本市场的相关理论并借鉴国外矿业融资发展的实践经验,不难看出私募股权融资是处于不同矿业开发阶段的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而目前通过发展投资矿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解决我国矿业企业的融资问题是比较适当的选择。
  一、矿业融资模式
  矿业融资需要机制和制度的建设,纵观国内外矿业融资的阶段和模式大概分为财政融资模式、资本市场融资模式、银行贷款融资模式、项目融资模式。
  1.财政融资模式
  主要是指资金需求者通过向国家财政部门进行融资活动,获得项目经营所需的一系列资金的融资模式。在财政融资模式下,财政部门是资金供给者,由于财政部门的特性,该融资模式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特点。
  2. 资本市场融资模式
  主要是指资金需求者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形式,通过资本市场向资金供给者筹措资金的融资模式。
  3.银行贷款融资模式
  主要是指作为金融中介的银行(含非银行类金融资机构)以资金供给者的身份向资金需求者贷出资金,为其生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4.项目融资模式
  主要是指以未来能获得可靠现金流量的项目资产作为抵押而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
  二、矿业融资发展历程
  1.国外矿业融资发展历程
  国外的矿产资源产业起步早发展快,随着该产业的兴起发展,矿业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其融资途径分别经历了自有资金为主阶段到举债融资阶段,再到国有资金主导阶段,最后到现阶段的以矿业资本市场为主导的融资阶段。
  (1)自有资金为主阶段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矿业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矿业企业的自有资金以及股东的资金。由于矿业项目周期较长、勘探风险巨大,使得很多金融机构不敢向其提供贷款,使得外源融资受阻。
  (2)举债融资发展阶段
  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国外的很多矿业企业开始频繁的发行债券,通过举债的方式筹集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矿业勘探活动的发展。
  (3)国有资金主导阶段
  70-80年代,国外的矿业资本市场相对萎缩,矿业勘探技术的限制,造成了勘探投资的低成功率,很多投资者在投资时变得更加谨慎。但由于矿产资源的基础性地位,一旦停滞发展将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因此各国政府开始向矿业企业投入大量资金,以支持矿业发展。
  (4)矿业资本市场为主导
  80年代以后,矿业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不断加大,矿业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显现出来并不断活跃。最为重要的是西方国家为矿业企业设定了单独的上市标准并进行分类管理,这位矿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政策依据与便利。
  2.我国矿业融资发展历程
  我国矿业企业融资经过较大的发展和变迁,走过了一条“政府拨款—银行贷款—股市融资—多元化并存”的融资方式发展之路。
  1998年以前,矿业勘探开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1998年以后,地质矿产系统改制,矿业勘探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体制开始形成,资金来源主要有个人和企业的资金,国家投入、银行贷款等方式。
  三、我国矿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其中个人和企业主要以自有资金为主;银行贷款数量少、时间短;适合勘探开发企业的风险投资少。造成我国矿业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很多,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条件的原因,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缺少规范矿业企业上市的制度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有限,尤其是适合风险投资的二板市场、三板市场刚刚起步,缺少相关法律及管理制度,能为矿业企业,特别是能为风险勘探开采企业,提供上市股权融资的渠道少,不能满足矿业融资需求。
  2.缺少矿业投资机构
  矿业是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需要风险投资的支持,但我国设立专门投资矿业企业的私募股权基金的起步较晚,与国外相比,缺少如风险投资、成长资本等类型的投资机构,不能吸引大量社会资金进入矿业开发。
  3.不适合运用银行贷款
  由于矿业尤其是矿业勘探业的高风险性质决定了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难度,矿业企业的情况很难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银行也不愿意为风险大的行业提供贷款。
  4.矿业企业税负过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矿业企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然而与其地位不相符的是无论是从行业的总体税负水平还是从增值税、所得税税负水平来看,矿业企业的税负都是较重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矿业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
  在目前通过国家投资、证券市场、以及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不能满足我国矿业发展前提下,选择发展矿业私募股权基金是适当的。
  三、我国矿业私募股权融资分析
  1.我国私募股权融资的发展正当时
  近几年,私募股权发展迅速,据境外机构统计,2006年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资本市场上募集到了2150亿美元,其中有超过1500亿美元流向了收购型私募股权基金。同一年中,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总投资额达到了7380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一倍。其中,单笔超过100亿美元的私募股权交易达到9个。在全球资本市场上,私募股权以空前的规模席卷了经济领域几乎所有的交流。
  (1)中国和印度正在成为国际私募股权投资的重点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源源不断地涌入中国,中国已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
  根据研究机构清科集团发布的数字,在2006年,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内地投资规模亚洲第一。2007年一季度中国私人股权基金募集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增幅达329.5%,共有17只针对亚洲市场(主要投资于中国)的私人股权基金成功募集资金75.94亿美元,预计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将破百亿美元;而风险基金的募集额度大幅减少,只有3.5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的9.04亿美元下降60.7%。目前私募股权投资约占中国GDP份额的0.50%,与西方国家4%-5%的比例仍相去甚远,这表明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2)私募股权在中国的发展,必将拓宽我国企业传统的融资渠道,对于我国矿业勘探企业、采掘业企业和矿产品加工企业来说,在目前融资困难的情况下,发展私募融资是很好的选择。扶持我国矿业行业发展,也需要矿业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2.国家政策支持
国家积极推进产业基金试点,有关部门加快制定产业基金政策法规。天津滨海产业基金现已挂牌设立,正式运营;山西能源基金、广东核电基金、上海金融基金、四川绵阳基金、苏州高科技基金已获国务院特批,开始筹组。
  3.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私募股权基金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支持。目前,与私募股权发展关系密切的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产业基金的设立、管理有了专门的法律依据,将为众多产业基金的顺利运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在此前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产业投资基金被做出了明确定义。它是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产业投资。这为以契约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奠定了法律基础和管理规范。
  (2)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对于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意义重大,消除了私募股权基金前期面临的法律障碍。
  4.退出机制日渐成熟
  一直以来制约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退出机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私募股权在中国的投资有了更多的、更顺畅的退出渠道。股权分置改革,实现全流通。
  2005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截至到2007年4月20日,沪深两市已完成或者进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共1290家,占应股改上市公司的96%,对应市值占比98%,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上市公司已经全部股改。目前,中国股市已经进入全流动时代。股改基本完成,为资本市场规范和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解决了长期以来影响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机制性问题,为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推进市场创新发展创造了基础性条件。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矿业企业普遍规模小,没有外源融资能力以及矿业市场尤其是商业性勘察机制尚不完善的现状情况下,通过私募股权基金,以市场化的方式实现矿业行业的升级与整合是当前较为适当的方式。
  四、对我国矿业私募股权融资的建议
  1.设立国家及地区矿业投资基金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日益完善,很多行业都在探讨和筹备建立针对某一行业的产业投资基金,很多地区也在积极筹备针对某一地区的产业投资基金。矿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也应该被提出、讨论、论证和筹备。
  矿业产业基金的投资应该是多层次的,能够为不同类型的矿业企业提供融资。如各类风险勘探基金、矿山发展基金,大型的并购基金等,起到发展、整合我国矿业产业的作用。
  2.发展矿业私募股权基金
  本着“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发展矿业私募股权基金。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资金的来源、管理和投向,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矿业企业的融资需要。
  3.培养矿业投融资专业人才
  矿业企业的投融资,其特殊性和专业性较强,更需要专门的人才。矿业投融资专业人才不仅要熟悉矿业行业与矿业项目投资,也要熟悉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也要熟悉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营与管理。所以,矿业产业基金、矿业私募顾问、矿业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过程中,专业的人才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4.设立试点,理论实践相结合
  虽然国外矿业私募投融资有着很多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但我国也必然有特殊的国情和现实问题,这就需要对我国矿业私募股权融资展开研究。一方面,重视理论研究,另一方面,设立“试点”,摸索行业管理经验。
  总之,我国应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矿业融资运作规则和吸引各类投资者投资中国矿业的政策,发展符合我国矿业企业特性的融资方式,提高中国矿业勘查和开采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我国重化工业高速发展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沙景华、田巧芳、初晓.中国矿业融资问题的研究;
2. 沙景华、佘延双.关于发展我国矿业私募股权融资的建议;
3.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内蒙矿产资源产业投资基金总体方案;
4. 刘文利. 私募股权融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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