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下称《规则》),在全区全面启动矿业权网上交易,并要求矿业权网上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规则》,国土资源部、新疆国土资源厅两级发证的矿业权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网上公开交易,并负责对交易过程的监管;地州市及县(市)级发证的采矿权,由地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网上交易。
在参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的资质方面,《规则》规定,竞买申请人应通过自治区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取得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矿业权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人登记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变更。
在拍卖、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意竞争及违约现象的竞得人,《规则》要求其5年内不允许参加新疆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拍卖、挂牌活动。
另外,《规则》还要求有保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竞买申请人信息和矿业权交易相关保密信息。
据了解,2012年,新疆国土资源厅严格落实矿业权进场交易制度,矿业权全部实行有偿出让,全年共出让矿业权100个,合同价款395.88亿元。
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具有保密、公开、透明,避免腐败产生,节省场地、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多种优势,部门之间更加协调,竞买人更加理性、规范。同时,它打破了有形市场的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有利于促进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形成。
"提高矿业权交易的透明度,是推进全国矿业权网上交易的主要目的之一。"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副司长王昆表示。
自国土资源部要求建立省(区)、市(地)两级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以来,目前已有超过一半的省区开展了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
湖南、宁夏、江西已实现了全省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全部通过网上交易,辽宁、贵州等试点省的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