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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拟实现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

发表时间 :2015-06-18 09:06:08 来源:


  碳排放紧箍咒日趋临近。
  “建议加快实施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双控制度,以强化倒逼经济和能源的低碳转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规划部主任刘强,在近期的气候变化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报告发布会上说。
  此前“十二五”已经有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下降16%、17%的要求。刘强认为,在“十三五”时期,国家可以实施煤炭和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地方。
  煤炭消费峰值提前到来?
  我国已经计划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以及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指标。
  杨富强认为,“十三五”期间如果实施单位GDP碳排放下降17%的目标,则可以实现国家提出的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指标。
  同时,上述指标也可以与2030年实现中国碳排放峰值的预测一致。在此情况下,中国煤炭消费的峰值,可能会提前到来。
  刘强测算认为,存在三种情况。
  如果实施强控排措施,中国2020年可以实现碳排放峰值,2020年中国单位GDP碳排放可以比2005年下降52%。2030年、205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75%和95%左右,但此目标实现难度大。
  如果实施高的控排措施,中国2025年左右可以达到碳排放峰值,到2050年回落至2000-2005年水平。这对应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约48%的水平,超额完成哥本哈根减排承诺
  (40-45%),2030年、205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基础上下降约70%和90%。此情况需要充分利用技术后发优势,大力加快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中国需要尽可能向此路径靠近。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碳排放总量2030年达到峰值,2050年碳排放量回落至2010年的水平。此时对应2009年中国在哥本哈根大会提出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基础上,2030年和2050年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65%和85%。此情况最有可能实现。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中国碳排放峰值可能提前,煤炭消费峰值也会更早到来。这说明能源消费可能进一步变慢。
  “今年上半年煤炭消费总是负的,我们可以做出很乐观的预判,那就是煤炭消费峰值的提前到来,相应的碳排放的峰值也会更快到来。”他认为,“十三五”期间每年能源消费增加2%左右是可能的。因为2014年速度也只有2%左右。
  差异化控煤目标
  “十三五”期间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并分解的可能性加大。
  一位专家指出,国家设定了2030年碳排放峰值的要求,那么2020年作为“十三五”最后一年,设置碳排放总量是很有必要的,由于煤炭是碳排放的最大贡献者,相应煤炭将在“十三五”实施总量控制,并分解到各地。
  此前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纷纷制定了到2017年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另外,重庆、湖南、福建、甘肃也提出了相对量削减目标。
  上海、江苏、浙江在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中,也提出了2017年煤炭消费峰值的目标,陕西提出了2020年实现煤炭消费总量零增长的目标。另外,广东、山西也提出了“十二五”新增电煤控制的目标。
  不过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碳排放和煤炭控制路径应该有区别。
  刘强认为,应该分地区设置“十三五”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比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设定2020年比2015年煤炭削减量目标。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和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宁夏、乌鲁木齐城市群,需要在2025年或2030年达到峰值。云南、广西、贵州、宁夏、东北等欠发达地区,实施煤炭增量控制,在2030年-2040年达到峰值。
  “东部地区要率先实现减排,同时给西部地区留出一定的排放空间,同时东部地区可以对西部地区实行一些碳补偿,从经济上降低减排成本。”刘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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