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文件要求,经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同意,由中国矿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验收工作,请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发[2014]号)及《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验收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自评总结,于2014年8月25日前将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总结报告,报给绿色矿山所在行政管辖省的矿业协会(没有成立矿业协会的省,请直接报告中国矿业联合会),省级矿业协会(联合会)对本省内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形成初审意见后,请省矿业协会于9月1日前上报中国矿业联合会。
中国矿业联合会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栗欣,电话:010-66557684(兼传真)
附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验收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验收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实施情况
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的目标是否完全达到,规划中的具体任务和工程项目是否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规划实施的各种保障措施是否具体落实到位,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的成效
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所制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完成。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哪些创新性发展,如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创新等。
矿山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方面的进展与变化。
矿山企业在"三率"指标、经济效益、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厂区绿化等是否得到改善和提高。
企业职工精神、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改善与提高。
三、绿色矿山建设的社会影响
企业内部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各级地方主管部门对矿山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评价和认可度。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在本行业中的影响和认知度。
社区群众对矿山形象的评价和满意度。
企业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与贡献。
四、具体要求
总结要以建设目标、办矿模式、制度建设、创新亮点以及意见建议等为重点。字数控制在3000字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