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开展全省稀土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掌握稀土矿尤其是中重稀土矿的分布状况,摸清稀土资源家底,科学评估我省稀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价值、资源价值和开发潜力,加大重点区评价力度,形成一批可供保护和利用的稀土矿产地清单。
《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全省持证在采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家底基本摸清、绿色勘查开采全面实施、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开发保护水平显著提高、重大项目支撑力度持续增强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在开展基础地质矿产调查和重点矿产资源勘查方面,开展重要成矿带矿产地质调查,以南岭、粤东和粤西成矿带为重点,系统分析成矿作用与成矿动力机制,研究区域成矿规律,划定找矿远景区,圈定30处以上找矿靶区;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矿种矿产资源勘查。以韶关、梅州、惠州、肇庆、清远、云浮市为重点,聚焦铀、铜、钨、锡、金、铁、萤石等国家战略资源和铅、锌、银、高岭土、石英等省内优势资源,开展大比例尺矿产勘查,提升资源储备能力,形成一批可供出让的矿区清单。
在提高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水平方面,《方案》提出,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现有矿山应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提质达标,未达标的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2023年底前全省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进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把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文化旅游等相结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多方参与、合作共赢新格局;通过“淘汰一批、整合一批、修复一批、新建一批”的方式,加快小型矿山整治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做大做强绿色矿业板块,到2025年底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达到35%以上。(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