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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东川国家矿山公园获得国家矿山公园资格

发表时间 :2013-10-17 13:57:20 来源: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为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矿业遗迹资源,经国家矿山公园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国家矿山公园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同意授予黑龙江大庆等33处国家矿山公园资格。其中,云南东川国家矿山公园名列第11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已于2010年5月17日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黑龙江大庆等33处国家矿山公园资格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38号予以公布。
  同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黑龙江大庆等33处国家矿山公园资格的通知》要求,国家矿山公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矿山公园建设规划并严格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矿山公园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矿山公园建设的通知》(国土资环函〔2008〕89号)要求,加强矿山公园建设,在2年内完成矿山公园建设工作。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公园的监督管理,为促进该地区资源、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相关链接:http://www.yndlr.gov.cn/newsview.aspx?id=6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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