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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王国关于暂停和撤销矿产资源许可证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3-06-12 15:45:07 来源: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

柬埔寨王国
民族、宗教、国王
柬埔寨工业、矿业和能源部
2004年第001号
 
关于暂停和撤销矿产资源许可证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法》,工业、矿业和能源部(MIME)向所有依据矿产勘探许可协议或矿产开采协议规定的条件,取得矿产勘探许可证或矿产开采许可证的公司和实业家颁发此指导。
出现如下情形的勘探许可证或开采许可证应当被暂停或撤销:
I. 关于矿产资源许可证
为有效促进柬埔寨王国矿产能源勘探与开发,将矿产资源许可证划分为六种。
a.手工采矿许可证
b.矿坑和采石场许可证
c.宝石采矿许可证
d.矿产改造加工许可证
e.勘探许可证
f.工业采矿许可证
按照《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法》,矿产资源许可证是由工业、矿业、能源部颁发的许可,允许持有的公司或实业家从事勘探或矿产资源开采。工业、矿业、能源部将指派其代理人对获得工业、矿业、能源部依矿产资源许可证类型,颁发的矿产资源许可证或协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控制。
II. 矿产资源许可证的暂停或撤销
《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法》管辖范围内的矿产资源许可证,可能因持有的公司或实业家违反《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法》规定而被暂停或撤销。
矿产资源许可证被暂停或撤销,视持有该矿产资源许可证的公司或实业家的违法程度而定。
持有工业、矿业、能源部颁发的矿产资源许可证的公司或实业家的违法行为,是导致矿产资源许可证被暂停或撤销的原因,此类原因如下:
01.矿产资源许可证生效后,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勘探或开采;
02.在矿产资源许可证规定的区域范围之外进行勘探或开采;
03.在私人土地上进行勘探或开采,未获得其所有人书面同意;
04.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矿产资源勘探或开采,未经过主管此区域土地的有权部门或部际主管机关书面许可;
05.在那些属于文化区域、历史区域及国家遗产的国有土地上进行矿产资在矿产源勘探或开采;
06.未按照矿产资源勘探或开采计划中详细列明的技术和财政要求,进行不适当的勘探及开采;
07.进行矿产资源勘探或开采,未与直接负责此区域的技术部门和权威进行联系;
08.未与工业、矿业、能源部合作,或未向工业、矿业、能源部提交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09.未遵循技术要求,导致国家非禁止物质溢出,污染环境(例如石油);
10.获得矿产资源勘探许可证的公司或实业家,在勘探之外私下进行开采;
11.使用政府禁止的化学物质;
12.使用炸药,但是工业、矿业、能源部批准的除外;
13.勘探,或开采特定目标矿产资源过程中,发现其他种类资源,没有报告;
14.未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环境(不合理使用原子能物质,汞,所有的酸类,硼砂等),污染地表,地下,地下水;
15.禁止相关主管技术官员,访问、控制采矿区、矿区及矿产开采地区的工作及活动;
16.未保存工作记录、账簿及相关文件,未按计划向工业、矿业、能源部合理提交报告或相关信息清单;
17.未履行财政承担的,包括支付矿产资源权利金,年度土地租用费用,所得税,相关税赋及其他财政承担;
18.矿产资源许可证过期后继续开采;
19.开采或勘探矿产资源造成矿区内外财产损失的,拒绝对物主进行赔偿;
20.未经工业、矿业、能源部书面批准,抵押、转移或继承矿产资源许可证;
21.未能保护工人,居住在矿区、矿区填充地居民安全、健康,或打扰居住在矿区附近居民生活。
III. 矿产资源许可证暂停及撤销的期间
01.矿产资源许可证暂停期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02.对于那些违反本指引或指导的公司或实业家,工业、矿业、能源部将颁发一个命令暂停矿产资源许可证,并将该命令发送至许可证所在省/市权力机关。以便采取措施暂停许可证,临时停止矿区开采、勘探工作,强制公司或实业家按照工业、矿业、能源部的指导改正错误行为;
03.对于暂停的矿产资源许可证,公司或实业家可以提出申请,并将错误改正报告及其他证据(如果有的话)报送工业、矿业、能源部。工业、矿业、能源部对错误改正报告及其他证据进行考察,在矿产资源许可证暂停期限结束前的30日内作出批准。
04.被暂停的矿产资源许可证超过暂停期限的,且公司或实业家不满足第2、3款规定的条件。工业、矿业、能源部将颁发命令撤销该矿产资源许可证,然后将该命令发送至该矿产资源许可证所在的省/市权力机关,以便采取措施撤销矿产资源许可证,并彻底终止矿产资源勘探活动或开采活动。
05.如果矿产资源协议是公司或实业家与工业、矿业、能源部签署的,则该协议自动终止。
06.被撤销矿产资源许可证的公司或实业家有义务付清其对国家的债务,包括权利金、年度土地租金、所得税、相关税赋及其他遗留的义务。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修复矿区和许可领域内的土地。
07.在公司或实业家与工业、矿业、能源部之间的所有勘探协议、开采协议、采石场协议、及所有类型的建筑协议中,相关暂停、撤销的条款与本通知冲突的应当被替换。
08.公司或实业家在矿产资源许可证过期后从事开采的,将按照《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法》第八章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
接到本通知,各省/市工业、矿业、能源局,所有的公司及实业家都应当立即执行。
                                                                   SUY SEM 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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