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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矿业投资指南—乌兹别克共和国

发表时间 :2014-04-11 17:05:30 来源: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

乌兹别克共和国 (Республика Узбекистан)
 
国家概况
 
一、地理
    乌兹别克斯坦是位于中亚腹地的“双内陆国”,北部和东北与哈萨克斯坦接壤,东、东南与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相连,西与土库曼斯坦毗邻,南部与阿富汗接壤。东部为山地,海波1500-3000米,最高封4643米;中西部为平原、盆地、沙漠,海波0-1000米,约占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
首都:塔什干;
行政区划:1个直辖市、12个州和1个自治共和国;
国土面积:44.74万平方公里;
人口:3018.34万人(按2013年7月1日);
国语:乌兹别克语(俄语为通用语);
 
二、自然资源
    乌国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总价值约1.3万亿美元,前景储量总价值达3.5万亿美元。已探明的矿产品有100多种,矿产地3000余处。主要有天然气、石油、煤炭、有色金属等。其中,黄金已探明储量2100吨,前景储量3350吨,居世界第4位,年产量80多吨,居独联体国家第2位、世界第8位。铀探明储量为5.5.万吨,占世界第7位,预测储量23万吨,年开采量约3000吨,居世界第6位。油气资源丰富,总储量在原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中占第3位。预测石油工业储量超过53亿吨,已探明储量为5.84亿吨,年开采量670万吨;天然气预测储量超过5.43万亿立方米,已探明储量为2.055万亿立方米,占世界第14位,年开采量为650亿立方米,世界排名第8位。煤炭预测储量70亿吨,工业储量为19-20亿吨,其中褐煤18.53亿吨,年开采量为300万吨左右;铜勘探储量30多亿吨,占世界第10位,年开采量约5000-6000吨,占世界第11位。 
    乌非金属矿产资源主要有钾盐、盐岩、硫酸盐、矿物颜料、硫、萤石、滑石、高岭土、明矾石、磷钙土以及建筑用石料等。
    乌动物资源包括有97中哺乳动物、379中鸟类,58中爬行类动物和69种鱼;植物资源有3700种野生植物。森林总面积为860多万公頃,森林覆盖率为5.3%。
 
三、气候情况
    属严重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夏季漫长、炎热,7月平均气温为26~32℃,南部白天气温经常高达40℃;冬季短促、寒冷,1月平均气温为-6~-3℃,北部绝对最低气温为-38℃。年均降水量平原低地为80~200毫米,山区为1000毫米,大部分集中在冬春两季。
 
四、经济概述
    乌兹别克斯坦2013年经济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援引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统计委员会消息称,2013年1-12月,乌国内生产总值为118.98万亿苏姆(约合535.31亿美元),同比增长8%。
    2014年,乌工业企业将投资14.48亿美元用于工业生产的现代化改造,投资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5.8%。最大的投资在铁路领域,乌国家铁路公司2014年计划投资3.2亿美元,用于现代化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其次是矿山开采领域,计划投资2.9亿美元扩大能源生产和供应,其中,乌国家油气公司计划投资2.5亿美元,乌国家能源公司计划投资2.2亿美元。
未来几年,根据乌总统卡里莫夫批准的现代化、技术和工艺改造项目清单,乌将实施项目261个,投资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额达437亿美元,其中:新增项目136个,投资额324亿美元;原有项目125个,投资额113亿美元。
 (一)工业
    据乌国家统计委员会数据显示:乌兹别克斯坦2013年轻工业产值达61.11万亿苏姆(约合274.91亿美元),同比增长8.8%,且在国家经济中的份额达24%。
主导产业:轧花,工程,纺织,天然气,有色冶金,电力,电子,仪表,航空,石油,汽车,农产品加工。 
化学和石油化工,能源,冶金,建材,轻工等迅速发展。
 (二)农业
    2013年农业产值同比增长6.8%,但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降至16.6%,而2000年达到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同时肉类和牛奶生产同比2000年增长约2倍、蔬菜和土豆-超过3 倍。
 (三)建筑业
2013年实施完成150个投资项目,在能源、冶金、交通、且发展纳沃伊、安格连和吉扎克工业特区的领域,总价值23亿美元,及建筑和修复530公里道路和电气化主要部分的铁路。
 (四)外贸
    据乌国家统计委员会数据显示:2013年共吸引投资为131.52亿美元(或GDP的23%)同比增长11.3%,其中外资超30亿美元,72%是外商直接投资;2013年外贸顺差达13亿美元;2013年1-12月乌方出口150亿美元,进口-137.9亿美元。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3年1—11月,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双边贸易额40.95亿美元,同比增长60.8%。其中,中方出口23.67亿美元,同比增长46.66%;中方进口17.28亿美元,同比增长85.26%。中方贸易顺差6.39亿美元。
    中国向乌兹别克斯坦主要出口产品为机械器具及零件、 钢铁制品、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乌兹别克斯坦进口主要商品为天然气,其次是棉花、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等的化合物、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油籽、子仁、工业或药用植物、饲料、肥料。
    双边贸易保持快速增长。
 (五)旅游业
全国现有4000多处历史、宗教、建筑古迹,主要集中在塔什干、撒马尔罕、布哈拉、希瓦等城市,2013年接待197.7万外国游客。全国共有100个旅馆,其中包括8个国际水平的四星和五星级酒店、51个二星级酒店。该国发达的旅游区域的份额 - 布哈拉,撒马尔罕,花拉子模,塔什干和塔什干地区约占80% 。
 
五、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据乌兹别克斯坦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1-6月运输总量62.9亿吨货,同比增长4%。主要货物是油品、建材、煤炭、化学和矿物肥、水泥、粮食及磨制品等;旅客运输量-30.32亿人。
 (一)公路
    乌兹别克斯坦公路总长184896公里,其中公用公路42530公里,这其中又包括3626公里国际公路、16909公里国道及21995公里州级和地方公路。目前,乌公路多项指标均符合现代国际标准。
    乌兹别克斯坦统计委员会数据显示,2013年1-6月,公路运输货物5.64亿吨,同比增长4.5%,货物运输量为116亿吨公里,同比增长5.8%,公路货物运输占货运总量的89.6%;公路运输旅客人数占客运总人数的87.2%。
    2014年公道投资总额会在64750万美元,2013年公道总投资额为56500万美元。
 (二)铁路
    乌兹别克斯坦铁路总长6479.65公里,其中客运用的铁路总长4229.7公里。
    据乌兹别克斯坦国家铁路股份公司数据显示:2013年,乌国家铁路公司运送乘客1900万人次。其中,塔什干至撒马尔罕的城际间高速铁路Afrosiyob号共运送乘客40万人次。
    2013年,乌国家铁路公司完成货物运输8290万吨。公司完成出口3.2亿美元,实现工业产值约1.3亿美元,提供其他服务约2400多万美元。共实施项目18个,完成投资4.5亿美元。
    2014年公司计划投资6.3亿美元,较2013年增加57%。2014年,乌国家铁路公司将继续建设安格连—帕普电气化铁路,该铁路长122.7公里,总投资17亿美元,2014年计划完成投资1.2亿美元。该铁路建成后,将使乌东部地区与其他地区相连接,意义重大。
    乌国家铁路公司将继续实施马尔坎德—卡尔西和卡尔西—铁尔梅兹段的电气化改造项目,项目总长465公里。公司还将修复部分铁路和货运车厢,生产新客运和货运车厢。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CNTIC)和拉脱维亚Belam Riga公司中标乌马拉坎德—卡尔西铁路电气化设备供货项目。中技公司主要提供变电站和通信网络设备,拉脱维亚公司提供信号系统、道岔和信号控制系统、闭塞系统、通讯和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等设备。相关合同将于一个月内签署。项目总投资2.4亿美元,其中,乌国家铁路公司自有资金1.1亿美元,亚行贷款1亿美元,其余为乌政府以优惠税形式提供。
 (三)航空
    2013年乌兹别克斯坦继续积极的实施航线网络的扩张,现在几乎每州都有国际航班,并开通了塔什干至伏尔加格勒的新航线。2014年计划开通至新加坡和符拉迪沃斯托克新航线。
    另外,据国家航空公司“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客运总数量为260万人。
 (四)内河运输
    乌国内河道,多不宜行船,几乎没有水运业,全国从事水上运输的人员仅300人。          
 (五)管道运输
    乌拥有一个较为完备和发达的天然气运输干线和支线网,它与前苏联时期修建的跨越欧亚大陆的“布哈拉-乌拉尔”、“中亚-中心”输气干线网连接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四通八达的天然气运输网络。油气运输干线长度总计为1.35万公里,密度为30公里/每平方公里。其中,天然气输送网络包括九条干线,总长度1.33万公里,管径多为700~1200毫米。连接“中亚-中心”干线网的管道直径为1400毫米,管网上共有加压站250个,可将天然气出口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国,年输送天然气600-700亿立方米;乌输油管线总长200公里,年输送原油10万吨。管道运输业从业人员5800名。
 
六、双边关系
    乌兹别克斯坦对外方针是巩固国家独立、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发展经贸和交通合作、提高在地区和国际上的地位。
    与中国关系:1992年1月2日,乌兹别克斯坦同中国建交。自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发展顺利,高层互访不断,各领域合作不断加强。1996年7月,江泽民主席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双方签署中乌联合声明。1999年11月,卡里莫夫总统应邀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2004年6月,胡锦涛主席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双方签署联合声明,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2005年5月,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访华,两国元首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2007年11月,温家宝总理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正式访问,两国发表联合公报。2010年6月,胡锦涛主席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两国签署联合声明。2011年4月,卡里莫夫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发表联合声明。2011年9月,吴邦国委员长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正式友好访问。2012年6月,卡里莫夫总统对中国进行访问并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北京峰会,两国签署《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3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塔什干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举行会谈。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中乌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和《中乌友好合作条约》。以及应对双方在当前国际环境下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其中声明了:
    中乌建立了政府间合作委员会,重申愿积极发挥委员会及其分委会作用,完善双方贸易结构,促进经济合作多样化,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改善双方商品、服务和先进技术准入条件,深化金融投资、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合作,扩大人文科技联系。
    双方将继续执行2009年10月1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长期贸易协定》,2009年12月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长期贸易协定补充议定书》,以及2010年6月9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间非资源和高科技领域合作规划》,扩大商品贸易规模,以使双边贸易额在2017年达到50亿美元。
    双方愿在油气、石化、化学、采矿、机械制造、电子技术、制药、农业、建材以及开发和应用可替代能源领域进一步开展互利合作,生产有竞争力和高附加值的产品。
    双方将改善贸易和投资环境,积极支持对方企业在本国开展经济活动,为双方商品、服务、投资以及工程和其他相关人员进入对方市场创造平等互利条件。
    双方将继续扩大能源合作,努力保障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管道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加强石油、天然气和天然铀联合勘探和开发合作,拓展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潜力。
    双方决定加强农业领域合作,推动农业机械制造、农产品深加工、土壤改造、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具体合作项目。
    双方将深化金融领域合作,加快落实2011年4月19日签订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推动双边贸易本币结算。双方将继续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实施合作项目。
 
乌兹别克斯矿业投资
 
一、乌兹别克货币
    自1994年7月1起乌兹别克斯坦开始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主要依据是卡里莫夫总统于1994年6月16日签署的《关于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采用本国货币苏姆作为单一和无限制法定货币流通》的命令。
    按2014年2月美元对苏姆汇率为2255.85。 
 
二、投资市场准入
    为了进一步扩大引进外国资金和先进技术的规模,改善投资经营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快速发展,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最近签署法令,对现行外资企业政策加以修改,适当放宽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
    据悉,乌兹别克斯坦主要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放宽签证限制。目前在乌外资企业一般只发给3个月一次往返签证,给外资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和限制。按照新的法令,在乌的外国投资企业,如果其注册资金达到15万美元以上,而且外资在该企业的资金比重不少于30%,就可以享受1年多次往返签证的待遇。
    二是放宽对企业资金的限制。乌实行严格的外汇管理政策,在乌外资企业经常遇到资金结汇难的问题,所得合法收入难以汇回国内。新的法律规定,外国投资企业在交纳了税收和其他应交款项后,可以自由地支配本企业通过投资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自由地将其收入汇回国内。
    三是缩短外资企业注册时间。在乌外资企业注册难、时间长是多年来存在的问题,乌方调查表明,目前在乌外资企业注册时间长达55天。新的法令规定,外国投资企业在乌司法部办理注册不得拖延,在提交所需文件后最多7天内必须得到注册。为了加快外资企业注册速度,将实行“一站式服务”,以使目前外资企业注册时间太长的问题得到改善。
(一)投资主管部门
[乌兹别克对外经济联系、投资与贸易部](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внешних экономических связей, инвестиций и торговли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负责制订和实施国家在对外经济活动、促进出口、吸引外资、搞活外贸、扩大和巩固对外贸易联系等领域中的统一政策;
[乌兹别克斯坦经济部](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экономики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负责制定和实施长期战略和全国经济发展综合规划,进行深思熟虑和平衡的社会经济政策。
[乌兹别克斯坦财政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финансов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是财政经济中央机关,拟定和执行金融、反垄断、定价全国政策,并同事整体管理全国融资和定价制度。
[乌兹别克外国投资通报署](UZINFOINVEST)为乌政府专门负责协调管理外国投资事务的机构,其职能为向外国实业界广泛通报乌现行投资环境,为外商实施投资项目提供全力支持。
 (二)矿业投资主管部门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地质与矿产资源委员会] (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комитет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по геологии и минеральным ресурсам) 是乌兹别克斯坦矿业政府主要机构,其职责:
- 开展地下资源的地质研究以加强及扩大矿山开采业与加工工业的原料基地;
- 保障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与地质研究有关工作的行业间协同;
- 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及机关开展的地质研究进行国家监督;
- 建立国家矿产资源与地质构造数据库并保障该数据库的正常运行;
- 制定地质研究、地下资源利用与保护领域内的国家政策,实施矿山关系领域内的国家管理;
- 分析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地质研究程度;
- 与相关部委、国家地方权利机构、其他单位一起制定关于矿产一原料基地利用、加强、扩大与改善、合理与综合利用战略的建议,及基于此目的所必须的国家投资与其他投资的规模;
- 在权限范围内编制及核准地质研究工作规划与开展方面的标准与规范;
- 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内阁核定程序对提供利用的地下资源块段数量进行国家核算、对地下资源块段的使用权进行国家登记、对地质研究方面的工作进行国家统计。
[地方管理机构]负责地下资源利用和保护的管理与监督;土地分配的审批;参与关于原料基地开发、地下资源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并在实施中进行管理;如果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人类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或对环境造成危害,地方政府有权中止地下资源使用方面的工作。
 (三)投资行业的规定
 [鼓励投资领域] 2014年乌兹别克斯坦经济增长新目标之一是: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外资数量。计划吸引外资39亿美元,同比增长29%,其中外来直接投资占外资总额的69%,同比增长22%以上。重点发展能提高产品附加值的高科技产业,如化学、油气和石化工业、机器制造和金属加工业、建筑材料工业、轻工和食品工业等;二是扩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建设一批高科技和现代化生产项目。2014年基建投资总额将达到143亿美元,同比增加10.1%,使基建投资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3%。其中,用于生产性的投资将占基建投资总额的73%,用于购买机器设备的投资将占基建投资总额的40%。2014年计划投产150多个大型生产项目,总额达44亿美元。
[经济区和工业特区] 目前,乌设立了纳沃伊、安格连、吉扎克3个工业特区,已有投资项目27个,投资额共计1.5亿美元。
    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建成最早、投资项目最多,有19个,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投资领域覆盖调制解调器、智能电表、电缆、采暖和供热锅炉、移动和固话设备、成品药剂等。2013年特区实现产值近5000万美元,较2012年增长25.8%。
    安格连工业特区有投资项目5个,投资额4400万美元,包括节能灯、铜管、煤砖、制糖等生产项目。
    吉扎克工业特区及其锡尔河州分园区在积极完善各项基础设施。2013年,已实施生产项目3个,投资额约600万美元,分别为智能手机生产、肠衣和动物饲料产品加工。
 1)纳沃伊经济区。该经济区位于纳沃伊州,于2008年12月批准成立,是乌第一个工业特区,占地564公顷,毗邻纳沃伊市。附近有机场、国际公路和铁路。距塔什干467公里。乌总统将其定位为提升乌国家经济水平和发展地区经济的重要推手,是一次尝试。
-主要优惠政策。对园区内企业,按投资规模给予不同期限的免除利润税、法人财产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税、小企业统一税、共和国道路基金强制缴费、土地税、共和国学校基金缴费、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设备、配件、原材料的海关关税的优惠。其中,投资300—1000万欧元,优惠期7年;1000—3000万欧元,优惠期10年;3000万欧元以上,优惠期15年。里。乌总统将其定位为提升乌国家经济水平和发展地区经济的重要推手,是一次尝试。
-交通发达。从塔什干到土库曼斯坦和哈萨克的铁路经过纳沃伊市,横贯东西的公路也从该州经过,航空运输是该州的优势,纳沃伊国际机场发展潜力大。在特区成立之初,乌政府利用该国际机场积极推进货运机场建设,于2010年建成货运和货物周转机场,大大提升该州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的地位。
-资源较丰富。有金矿、石英砂、贵金属和稀有金属、大理石等资源。
-区位优势。 该州位于乌中部地区,面积11万多平方公里,是乌第二大州,其工业、经济发展,对东西部地区将产生辐射和带动效应,通过该州经济发展带动整个中部地区,进而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意图明显。
    2013年12月25日已实行特殊外汇管理制度。政府决议规定了实行特殊外汇管理制度的办法。这一制度仅涵盖在“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管委会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
   “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入驻企业的外汇资金应当储存在授权银行的账户中,他们可以自主使用这些资金。包括商品出口在内,这些企业所获得的外汇收益必须划入他们在授权银行开设的账户中,且入驻企业可以依据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使用外汇进行结算和支付。他们也有权利使用外汇支付乌兹别克斯坦其它经营主体的货款、工程款和服务费。此外,入驻企业也可以用他们方便的条件和形式对商品进出口进行支付和结算。
   “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入驻企业在授权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根据户主的指令可以用来给经常性国际业务付款,向其它入驻企业的账户转账,支付佣金,偿还贷款和利息,也可以通过授权银行在国内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
 2)安格连工业特区。该园区于2012年4月批准设立,占地1634公顷,距塔什干70多公里。目前已有铜管厂、糖厂、废气油料回收加工厂等22个项目,大部分建设中,投资额超过2亿美元。
-主要优惠政策。对园区内企业,按投资规模给予不同期限的免除利润税、法人财产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税、小企业统一税、共和国道路基金强制缴费及经乌政府批准的、进口乌不生产的产品所需的设备、配件、原材料的海关关税的优惠。其中,投资30—300万美元,优惠期3年;投资300—1000万美元,优惠期5年;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优惠期7年。
-主要优势:地理位置优越:安格连市隶属塔什干州,距首都仅70多公里,可以塔什干市和塔什干州为依托; 具有双重优势:安格连是首都经济圈内唯一的工业特区。按照规定,乌虽对外资企业实施普惠政策,但塔什干市和塔什干州的外资企业不享受此项政策。塔什干市和塔什干州在生产要素、金融服务、国际交通、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多方面,与其他地区相比,具有得天独厚、无与伦比的优势。塔什干市的人力资源、工业基础、产业能力、能源保障等均为特区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区综合优势明显;物流业发达:该区是传统的物流中心,铁路和公路运输货物集散地。近年,由乌国家能源公司、乌汽车工业公司等投资建设的新安格连物流中心,使物流服务的种类、数量均有大幅提升,乌出口的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的汽车就是在此装车起运;能源供应和交通有望改善:目前,中国承建的三个最大的EPC项目均位于安格连市,即中铁隧道承建的安格连—帕普铁路隧道、哈尔滨国际电气工程公司承建的新安格连电站及中煤科工集团承建的安格连煤矿改造项目。乌电力和煤炭供应紧张,电站和煤矿项目,将使通常困扰企业发展的电力和能源供应得到改善。安格连—帕普铁路计划于2016年建成通车,届时,安格连市的交通枢纽地位将更加重要。
-乌确定安格连市为工业特区的考虑。乌政府力图发挥安格连邻近首都的地理和经济优势,有意将塔什干州及费尔干纳盆地连成一体,将塔什干的工业基础和费尔干纳盆地的农业优势结合一处。塔什干州和费尔干纳盆地的纳曼干州、安集延州、费尔干纳州人口合计超过1300万,如特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这一集中了乌三分之一人口的东部地区,综合能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有望成乌最具活力的地区。这一地区的发展和稳定对乌国家的社会经济平稳发展和稳定有重要影响。
目前,包括乌大力推介的吉扎克工业特区在内,中资企业进驻不多,调汇难、清关效率低等问题无实质性改变,仍是困扰在乌中国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乌特区的政策优势尚未对中资企业形成足够的吸引力,其发展尚待进一步观察。
 3)吉扎克工业特区。总统令指出,该特区是根据2012年6月与中国签署的《在乌兹别克斯坦建立乌中工业园区备忘录》而建立的,旨在更多地吸引国内外投资,以发展现代化高科技工业,生产具有高附加值和竞争力的产品,并能综合(行情 专区)和有效地利用吉扎克州和锡尔河州的生产和资源潜力,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
特区期限30年,可以延长。在特区有效期内,区内投资企业将享受特别税收和海关优惠政策。包括免除利润税、法人财产税、公共设施发展税、小企业统一税、共和国道路基金强制扣款等。对进口列入乌政府批准清单且乌不生产的设备、配件和材料(行情 专区)免除关税(海关手续费除外)。特区优惠政策根据投资额不同而有所区别,投资30万美元到300万美元的项目,优惠期为3年;3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的项目优惠期为5年;10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优惠期为7年。
 
三、税收体系及管理制度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伊斯拉姆卡里莫夫2013年12月25日签发的“有关2014年乌兹别克斯坦主要宏观经济指标预测和国家预算目标”的决议,法人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8%。2013年法人所得税税率是9%。税率下调1%将减轻大企业的税收负担,使他们可以节省出1300多亿苏姆的资金用来加强物资技术基础,促进生产。这是最近13年来乌兹别克斯坦第8次下调所得税税率,从最初的26%下调到了现在的8%;使用磁卡支付的服务企业,今年税率减少到5%(以前为10%);
    增值税税率与2013年一样为20%;
    自然人所得税最低(5倍最低工资以下)税率从8%减到7.5%,但是必要的社会保险费比去年增长0.5%(从6%长6.5%);
    水资源使用税增长20%;矿产资源使用税、红利(包括规定红利与商业发现红利两种)、超利润税没有进行调整;
    增加了法人财产税率从3.5%到4%;个人财产税为1.2%(增长了从1.05% );
    土地税对于法人和自然人增长了20%;统一的税率对于农业生产企业没变 - 6%;
 
四、与矿业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清单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1992年12月8日,Конституция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活动法  1998年12月24日(最新修订2012年12月29日) ,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б инвестиционной деятельности»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1998年4月30日(最新修订2014年1月20日) ,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б иностранных инвестициях»;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者权益保障及保护措施法1998年4月30日(最新修订2014年1月20日),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 гарантиях и мерах защиты прав иностранных инвесторов»;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租让合同法1995年8月30日(最新修订2008年12月31日),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 концессиях»;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产品分成协议法2001年12月7日(最新修订2008年12月31日),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 соглашениях о разделе продукции»;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地下资源法1994年9月23日(最新修订2013年4月30日),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 недрах»;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土地法1998年4月30日(最新修订2011年1月4日),Земельный кодекс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税法2007年12月25日(最新修订2014年1月20日),Налоговый кодекс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许可证法 2000年5月25日(最新修订2013年4月30日),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 лицензировании отдельных видов деятельности»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自由经济区法1996年4月25日(最新修订2009年9月23日),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 свободных экономических зонах»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股份公司和股东权益保障法1996年4月26日(最新修订2014年1月20日),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б акционерных обществах и защите прав акционеров»;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补充责任公司法2001年12月6日(最新修订2014年1月20日),Закон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Об обществах с ограниченной и дополнительной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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