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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矿业体制和法规

发表时间 :2013-03-13 15:51:16 来源: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

巴西国土辽阔,成矿地质条件得天独厚,矿业原料极其丰富,为世人所瞩目。其中,锰、菱镁、钽、锂、石墨、锡、蛭石、高岭土、滑石、铝土等矿居世界储量的前六位以内。巴西的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铜、金、铝等45种,非金属有宝石、玉石、蛭石、石墨等21种。巴西铁矿最为著名,因矿石品位高、质量好而闻名于世,其中赤铁矿品位达60%~67%,铁英岩为59%~60%。

此外,巴西的宝玉石资源也十分丰富,如祖母绿、海蓝宝石、紫水晶、黄玉、帝王玉、碧玺等以其颗粒大、晶型好、洁度高、杂质少而享誉全球。难怪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曾十分羡慕地说:“上帝是巴西人。”

——引 子

巴西的矿产品进出口大致平衡,1999年出口铁锰矿石等各种矿产品,合计约为65.5亿美元。进口石油、煤等矿产品,约为70.3亿美元。巴西的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量也基本平衡,1999年出口额为511亿美元,进口额为575亿美元。

矿业体制

巴西政治结构为三权分立,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长担任国会主席,现任总统卡多佐自1994年就任总统后成功地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经济的回升,对矿业投资政策采取了逐渐放开的做法。巴西矿业由矿业和能源部进行管理。由于联邦政府和总统无权任命或罢免各州州长,各州具有相对独立的立法和财税制度,因此中央对矿业改革的态度有所保留,各州矿业改革开放的进度也不尽相同,总的趋势虽然看好,但外国资本仍未大规模涌进。

巴西矿业和能源部下设三个部门,为矿业和冶金秘书局、国家矿产品管理局、地质调查局。另外,巴西还有一个从事与矿业有关的巴西矿产研究所,为非政府机构,主要是为矿山企业提供矿山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社会需求、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目前,矿业和能源部正在制订全国矿业进一步改革规划,核心目标是更好地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全面服务社会。

矿业和冶金秘书局 负责全国的矿产资源和冶金产业、矿产勘查、地质调查以及海外矿业的执法、管理、监督等职能。

国家矿产品管理局 主要职能是矿业法规的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许可证、矿权租让的审批、管理、监督等,主管全国矿产品生产、贸易。

地质调查局 基础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调查工作主要由地质调查局负责完成,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基础地质调查工作,与南美洲其他国家的地调局类似。但是各州也设有相应的地调机构,因此工作程度不尽相同。总的来说,巴西东部和南部的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较高,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已经完成,东部沿海地带甚至已开始进行l∶2.5万环境地质填图,对海岸带软泥地基的研究和治理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在人烟稀少的北部亚马逊河地区,工作程度相当低,有的甚至是地质调查的处女地。巴西地质调查局和各州的地质调查机构设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图书馆、博物馆、信息中心、出版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向社会公众发布基础地质资料、矿产储量信息、基础性区域地质图、水文地质图、遥感图、矿业信息报告、新技术新方法信息等。巴西的综合地质大学有地质专业,并且接受地调局的委托承担有关基础地质调查和采矿技术方法的研究任务。例如巴拉马大学的环境地质研究中心,就承担了地质调查局大量的研究项目,主要研究人类与地壳的和谐关系、生物的多样性及矿山环境保护等,其设备之精良、研究水平之高令人惊讶。

矿业法规

巴西矿产资源的成功开发,得益于完善的矿业法律体制,集中体现在巴西《矿业法》中。《矿业法》的核心是所有矿种均建立了勘探许可证和采矿特许权制度,该法对任何投资者均一视同仁,其程序分别是:提出勘探申请、获得三年勘探的许可(勘探权授予第一申请人)、结束后提出详细的勘探报告、如果报告是积极的,则可进一步提出开采申请,经国家矿产品管理局批准,获得采矿特许权(只授予勘探许可证持有人)。

1988年巴西国会对《矿业法》的条款进行了重大调整,对本国公司和国外公司作了区分,规定只有巴西公司才能申请矿产勘探和开采,连合资公司也被看作外国公司,造成国外资本和公司的大规模撤离,限制了巴西矿业的发展。自1990年以来,巴西矿业投资一度处于不景气状态,投资规模从历史上的年平均1.6亿美元下滑到4000万美元。而同时对开发新矿山和扩大现有矿山规模的投资减少了32.5%。另外,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也冲击了巴西的经济。数年来,巴西议会一直在审视该国矿业的法律框架、复审矿业法规和税收制度,放宽贸易制度、增加政府对地质和矿产信息化的投资、改善政府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探索,终于在1988年和1995年两度修改了这部矿业大法。

现行《矿业法》对矿产资源的控制非常严格,主要体现在:矿产资源属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保证地下可能埋藏有矿产资源的土地所有者具备获得勘探和采矿特许权的权利;国家独占权包括:石油、天然气和其他液体碳氢化合物;石油提炼的进出口,包括其精练产品;石油、天然气及其加工产品的海上运输;核原料及其加工产品的勘探、开采、选矿、浓集、再处理、工业化生产以及贸易等;与石油、天然气和其他液体碳氢化合物有关的经济活动均应在政府法律框架的范畴内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对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必须得到联邦政府的批准,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但在边境线附近则另有只准本国居民经营约限制;联邦政府、自治区、省政府有权分享在巴西领土、大陆架、海域、经济特区等地区石油、天然气和其他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的成果;土地所有者也有权分享上述成果;矿产资源的勘探在时间上有限制,但开采权则没有限制。国家所有;保证地下可能埋藏有矿产资源的土地所有者具备获得勘探和采矿特许权的权利;国家独占权包括:石油、天然气和其他液体碳氢化合物;石油提炼的进出口,包括其精练产品;石油、天然气及其加工产品的海上运输;核原料及其加工产品的勘探、开采、选矿、浓集、再处理、工业化生产以及贸易等;与石油、天然气和其他液体碳氢化合物有关的经济活动均应在政府法律框架的范畴内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对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必须得到联邦政府的批准,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但在边境线附近则另有只准本国居民经营约限制;联邦政府、自治区、省政府有权分享在巴西领土、大陆架、海域、经济特区等地区石油、天然气和其他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的成果;土地所有者也有权分享上述成果;矿产资源的勘探在时间上有限制,但开采权则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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