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国内新闻 > 综合新闻 > >详情

黑龙江出台措施指导尾矿库企业安全度汛

发表时间 :2019-07-04 11:20:26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制定《黑龙江省尾矿库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十大风险及防范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督促指导尾矿库企业安全度汛。
  该省针对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十大风险,制定出44条具体防范措施。《措施》强调,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系,进一步建立完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和应对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准确把握应急响应启动时机,当气象部门发布蓝色预警时,应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应组织人员对尾矿库实行24小时巡查;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应立即停产,现场组织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应立即停产,将受到暴雨灾害威胁的尾矿库周边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同时对库区进行巡查,发现事故立即上报。要及时修订或制订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针对演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到位、妥善处置,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我们


电话

010-66557688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0号院东楼


邮箱

qjz@CHINAMINING.ORG.CN


邮编

100029


传真

010-66557688

社交媒体

中国矿业网

中国矿业联合会

电话: 010-66557667/7663/7666

传真: 010-66557666

邮件: qjz@chinamining.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办) Since 1999

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发邮件给我们 PUB@CHINAMINING.ORG.CN

中国矿业联合会 技术支持:010-66557695 信息服务:010-66557688

京ICP备13015461号-2 企业邮局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