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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 | 看“两山论”发源地如何发展绿色矿山

发表时间 :2018-08-24 11:11:56 来源:中国砂石网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政协围绕“推进湖州矿山绿色化发展”主题,组织举办第4次双月协商座谈会。湖州市政协主席杨建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杨六顺,市政协副主席钟鸣、叶理中等出席会议。   
会上,来自民盟、民建、农工党、妇联、科技、医卫和吴兴区、德清县、安吉县推荐的10名政协委员以及4名群众代表,从制定废弃矿山绿色化修复标准、落实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涉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建材矿山硅质尾矿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为推进矿山绿色化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姚绍武、姚一帆作为群众代表进行了发言。
  发挥矿山企业主体作用,积极参与绿色矿山建设
  群众代表 姚绍武
  湖州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居全国前列,绿色矿山建设也成为支撑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有效载体。在新时期,必须充分发挥矿山企业主体作用,不断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对此建议:一是提升绿色矿山品牌意识,二是加大科技研发、人才引进力度,三是总结经验,实现品牌输出。
  关于建材矿山硅质尾矿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群众代表 姚一帆
  湖州是“两山”理念诞生地。绿色矿山建设经验已经成为全国学习的榜样。但在尾矿固化利用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存量较大、增量持续,尾矿堆存隐患多,缺少大规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和政策支持等。对此建议:一是疏堵结合,从政策上引导企业加强尾矿资源的利用;二是加强尾矿利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三是政府部门做好帮扶工作,在尾矿利用的能耗指标上予以倾斜。
  其他代表纷纷建言献策,汇总如下。
  深化“亩均论英雄”理念,助力矿业高质量发展
  湖州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发源地、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发布了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成为全国绿色矿山建设的典范,为全国提供了绿色发展的矿山行业的“湖州样本”,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对此建议:一是尽快制定资源开发上限,二是探索建立矿业资源大数据综合平台,三是全面推行绿色矿山建设。
  关于制定废弃矿山绿色化修复标准的建议
  目前湖州还存有155处废弃矿山,面积达2327万平方米。可以说,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工作已处于关键阶段,有必要制定一套废弃矿山绿色化修复的标准,引领湖州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工作。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充分发挥地方、矿山及相关技术单位的积极性、能动性,制定出一部具有活力、可复制和推广的标准。
  关于提高矿产资源“出让条件”的建议
  目前,湖州矿山基本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绿色矿山开发模式,开创了矿业经济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良好局面。结合国土资源部2017年发布的《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建议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出让条件,让全市矿产资源出让更加规范、利用更加合理:一是明确申请人的采矿资格,二是规划矿产资源的开发方向,三是发挥资源开发的社会效益,四是化解矿权利益的矛盾纠纷。
  关于落实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建议
  乡镇作为最基层政权组织,也是矿产资源资产所在地,有保护、监管矿产资源资产责任和修复生态环境的任务。在基层领导干部中落实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既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评价领导干部履职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对此建议:一是建立完善矿产资源资产指标,二是明确矿产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范围和内容,三是制定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关于加强矿山税费征缴工作的建议
  矿山税费征缴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对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关爱环境的价值导向,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矿山行业税收管理,建立良好的税费征缴管理秩序,实现公平税负,防止税收流失,促进税收与经济和谐稳定增长,建议:一是建立税收综合治理网络,二是统一销售量监控标准,三是制定销售价格监控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建议
  目前湖州大型涉矿工程如场地平整、工程取料等存在一定的扬尘污染。涉矿工程相较于在产矿山企业,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基础设施还不够健全、监测体系尚未建立。对此建议:一是完善机制,尽快出台涉矿工程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二是明确措施,全面落实涉矿工程防尘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创新方法,建立涉矿工程环境监测机制。
  关于严厉打击涉矿类违法犯罪的建议
  近年来,湖州市公安部门相继开展了“守青山、护绿水”“扫黑恶、连根拔”专项工作,在保障湖州绿色矿区建设、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在打击涉矿类违法犯罪工作上,还存在矿区生产秩序保障亟待提高、涉矿刑事案件打击亟待增强、废弃矿区成为犯罪高发区域等问题。对此建议:一是强化专项行动力度,二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三是坚守生态红线。
  关于砂石矿山废水废渣处理工艺及使用方向的建议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是转变矿业发展模式、提升矿业整体形象、促进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矿山废水废渣处理是绿色砂石矿山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降低三废、提升三率、安全高效”是建设绿色砂石矿山的关键。建议:一是强化标准制定实施,二是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三是强化洗水闭路循环,四是强化新型技术开发。
  关于加快“两路两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
  近年来,湖州矿山复绿和废弃矿山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主体认识有待加强、修复周期长见效慢、施工工作难度较大等问题。建议: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作为当好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的具体举措;二是任务重点再突出,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治理;三是工作推进再加快,落实属地管理,强化责任考核。
  关于加强对涉矿工程施工单位工人职业卫生防护管理的建议
  当前,湖州仍有部分矿山企业在工人职业卫生防护方面做得不到位。建议: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测监督,抓紧制定出台行业性职业安全防护标准。二是卫生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质监部门加强督促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卫生部门监督企业对从事有职业病风险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四是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对涉矿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及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的监督。
  关于湖州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地方标准提升完善的建议
  湖州发布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3305/T40—2017)》,在对废弃矿山裸露山体修复、长效管理落实、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未作明确要求。建议:一是增加对废弃矿山治理修复细化指标,落实责任主体;二是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设计、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全流程监管力度;三是明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关于矿山试行“山矿长制”的建议
  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科学合理、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矿山生产安全环保、矿区社会和谐稳定,建议探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山矿长联系负责制度:一是在职责分工上,探索实施市领导、区县主要领导、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三级“山矿长”。二是在保障措施上,建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架构,细化责任分工,加大对分管片区矿山的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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