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国内新闻 > 综合新闻 > >详情

新疆清退17个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产开发、石油开采等违法项目

发表时间 :2018-06-05 09:54:44 来源:澎湃新闻

  5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外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下称《方案》),共计118项整改任务。其中,针对督察指出的“有的地方存在损害生态环境问题”,《方案》明确坚决清理退出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1月2日向自治区、兵团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意见指出,新疆部分地区存在生态破坏问题,自治区共有29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5个。截至督察时,17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共152个。
  对此《方案》明确由各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州市党委、政府(行署)作为责任单位,2020年底前将依法依规取缔退出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的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
  具体整改措施包括:
  1、喀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6月底前对保护区内存在的27个手续不全的公安、消防等设施,民生基础设施,林业管护设施,保护区工作站设施,旅游设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
  2、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山地草甸类草地自然保护区:2018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清退与保护区保护无关的旅游设施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3、新疆奇台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立即关停额河引水工程沙石料场,2018年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内已关停采矿点和探矿点的生态修复。
  4、塔里木胡杨自然保护区:2019年底前全面清退保护区内75处能源设施,其中,中石化36处,中石油39处,拆除所有建筑设施,对所有油井完成封井,进行生态修复。
  5、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8年底前彻底清理保护区内渔业养殖活动,坚决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设施,进行生态修复。
  6、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8年底前全面拆除第一师电力公司玉尔滚煤矿炸药库、第一师五团畜牧连老连部、温宿县塔格拉克平台子景区牛羊药浴池、牦牛圈、羊圈,并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对关停的温宿县小台兰煤矿、兵团一师塔河矿业公司玉儿衮煤矿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7、西天山自然保护区:2018年底前迁出保护区内旅游经营户,拆除旅游设施并恢复植被。
  8、巩留野核桃自然保护区:2018年底前,依据批复的《野核桃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拆除违法违规设施,进行生态修复。
  9、阿尔泰两河源自然保护区:2019年底前清退保护区内78个探矿点,拆除保护区内库尔木图区域遗留的非法采金设备,完成地质修复工程。
  10、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立即停止保护区内农业开发,2018年底前清退保护区内12处能源设施、37处居民点、26处旅游设施、23处其他人工设施,拆除与保护无关的建筑设施,进行生态修复。
  11、塔什库尔干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2019年底前清退保护区内22家采矿企业、130家探矿企业、2家其他企业、1家旅游企业,拆除与保护无关的建筑设施,进行生态修复。
  12、沙雅县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2020年底前,依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中石油、中石化下属公司建设的100口油气井,进行生态修复。
  13、伊犁黑蜂自然保护区:2018年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分后,分类分批开展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并实施生态恢复。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恢复受破坏的生态环境。
  14、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全部关闭,立即拆除,尽快完成生态环境恢复”的工作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内哈密市25家矿山企业、巴州14个违法违规项目、巴州22处违法违规开采点位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恢复治理工作。
  15、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内9个采矿许可证全部依法注销,拆除生产生活设施,2018年底前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16、中昆仑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内8个采矿许可证全部依法注销,拆除生产生活设施,2018年底前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17、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内喀什华伟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的采矿证依法注销,拆除生产生活设施,2018年底前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联系我们


电话

010-66557688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0号院东楼


邮箱

qjz@CHINAMINING.ORG.CN


邮编

100029


传真

010-66557688

社交媒体

中国矿业网

中国矿业联合会

电话: 010-66557667/7663/7666

传真: 010-66557666

邮件: qjz@chinamining.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办) Since 1999

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发邮件给我们 PUB@CHINAMINING.ORG.CN

中国矿业联合会 技术支持:010-66557695 信息服务:010-66557688

京ICP备13015461号-2 企业邮局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