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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国两会:组建“自然资源部”的来龙去脉

发表时间 :2018-03-21 08:32:00 来源:矿业报

  3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形成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拟组建自然资源部,其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等。
  下面,笔者就自然资源部的组建的背景、原因和如何落地谈几点看法。
  组建的背景
  1.
高层已经把自然资源作为一个整体考虑。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与体制不健全有关,原因之一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
  2.
组建自然资源部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应当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以职能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做到职能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时调整国务院行政机构;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组成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3.
组建自然资源部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
  十八大指出,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组建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主要行使各种自然资源摸清底数、确权登记、用途管制等职能。
  组建的原因
  组建原因主要是“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1.
自然资源管理分散在多部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管存在缺位现象。
  《宪法》、《物权法》都将自然资源作为一个整体。《宪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物权法》强化了各种自然资源的财产属性,并明确了其所有者身份。
  2.
自然资源的资产属性尚未真正得以充分体现,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没有明确。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3.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于多、散、乱状态,各种规划难以真正落地。
  有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规划多达几十种,其中,国土资源部有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国土资源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等规划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组织编制城乡规划的职责,水利部有组织编制水资源规划的职责,农业部有组织编制草原规划的职责,国家林业局有组织编制森林、湿地等资源规划的职责,国家海洋局有组织编制海洋规划的职责等等。
  如何落地?
  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所以,组建自然资源部,从长期来看能更加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让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回归理性,相关法律体系更趋完善,宏观调控功能更加成熟。
  1.
组建自然资源部是否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有管理上的冲突,需要找到各自恰当的边界。
  2.
组建自然资源部需要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属性,适当在机构设置中增强资产管理力量。
  3.
组建自然资源部需要加快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好法治的重要作用。
  4.
组建自然资源部需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建设,为国家安全和稳定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
  5.
组建自然资源部需要加强自然资源普查工作,充分发挥好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责。
  (作者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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