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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 大力开展降价清费

发表时间 :2017-08-18 09:30:34 来源:中国证券网

  17日从发改委获悉,发改委发文指出,下半年,价格总水平有望保持平稳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大力开展降价清费、积极创新价格机制,为价格平稳运行夯基础、为实体经济发展减负担、为结构优化调整添动力。
  发改委表示,今年上半年,与经济稳中向好态势相适应,我国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着力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表现如下
  一、与经济稳中向好态势相适应,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运行
  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C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在合理区间运行,重点商品价格相对稳定。
  一是CPI继续温和上涨。上半年平均,CPI同比上涨1.4%,二季度各月同比涨幅在1.2%—1.5%之间,运行平稳;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2.1%。从构成看,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2.9%,涨幅同比扩大0.9个百分点,是支撑CPI上涨的主要因素。CPI温和上涨、服务类价格涨幅扩大,从侧面反映出我国消费保持平稳增长、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
  二是PPI涨幅平稳回落。上半年平均,PPI同比上涨6.6%。去年以来,PPI结束持续深跌快速回升,到今年2月份同比上涨7.8%,创下本轮回升高点,此后涨幅趋于回落,至6月份已回落至5.5%。PPI涨幅回升,对改善企业效益、促进工业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客观反映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重点商品价格相对稳定。与去年底相比,6月份稻谷、玉米收购平均价格分别上涨1.3%和4.6%,小麦收购和生猪出场平均价格分别下降3.7%和21%;布伦特原油期货、国内四种钢材综合平均、环渤海动力煤、上海市场电解铜价格分别下跌13.4%、2.5%、4.3%和0.4%,上海市场电解铝价格上涨3.5%。
  二、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
  今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电力价格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全面完成全国省级电网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工作。取消、降低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合理调整电价结构。启动4个区域电网、5条跨省跨区专项输配电工程成本监审,研究制定配电价格指导意见,不断完善电网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二是天然气管输价格监管迈出重要步伐。完成全国13家天然气跨省长输管道公司成本监审工作。印发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目前各地正在抓紧落实。
  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推开。20个省份已全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其余11个省份中的500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实施了改革。29个省份已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其它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21个省份开展了按病种收费改革。
  四是铁路客运定价成本监审有序启动。印发《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先后分两批启动了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18个铁路局的普通旅客列车运输成本监审。
  五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印发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两次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督促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典型引路、示范引领,协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
  六是重要农产品价格改革不断深化。研究完善棉花目标价格形成机制的思路方案,合理确定定价周期,调整优化补贴方法。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全面小幅下调稻谷最低收购价,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每斤分别下调3分、2分、5分,以明确的改革信号有效引导市场。
  七是邮政包裹资费改革平稳实施。在稳定资费水平的前提下,简化邮政普通包裹资费体系,优化资费结构,增强价格弹性,提升服务水平。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测算,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我国价格市场化程度已经超过97%,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
  三、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价格是引导结构调整的关键信号。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创新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助力。
  一是围绕“降成本”,着力降价清费。今年以来,已累计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约1800亿元,为“降成本”作出积极贡献。其中,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等用能成本约1000亿元;取消、降低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600亿元以上;降低企业物流成本200亿元以上。
  二是围绕“去产能”,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对电解铝、水泥、钢铁等行业用电继续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根据钢铁行业去产能需要,对淘汰类钢铁企业及未按期完成化解产能任务的钢铁企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有力地加速了过剩落后产能的退出。
  三是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全面推行阶梯价格制度。截至目前,31个省份全部建立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除新疆、西藏外,29个省份已建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除新疆外,29个省份(西藏未通管道气)的通气城市已建立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有效调动了居民节约资源的积极性。
  四是围绕促进环境保护,积极创新环保价费政策。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行电价支持,促进发电企业节能减排。指导地方严格落实排污收费相关政策,合理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明显提高了企业治污减排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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