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中国矿业联合会组织部分地勘会员单位在京召开座谈会,对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征求对<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956号)文件听取地勘会员单位意见和建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王少波副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矿业联合会党委书记、会长彭齐鸣主持会议。一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行业指导处谢弘阳处长介绍《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和《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编写背景、依据、思路、主要内容、起草过程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参会单位会前组织相关部门对文件认真学习研究,精心准备,参会代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少波在讲话中指出,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自然资源部起草了《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和《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建设《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一办法、一细则、一平台”共同构成了地勘单位资质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构建起“地质勘查单位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彭齐鸣会长在总结时表示,感谢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和会员单位长期以来对我会的支持与信任,中国矿业联合会愿意在地勘行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为政府和企业搭好台、服好务。同时表示中国矿业联合会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在地勘会员单位中加强行业自律,做好团体标准和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工作,并号召参会地勘会员单位要转变观念,领会精神,携手努力,共同为地勘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央所属的煤炭、冶金、化工、有色、核工业、建材7家地质总局;北京、河北、山西、山东4家省地勘局;国家能源、中国五矿、中国铝业、中国黄金、中海油、紫金矿业6家矿业企业;中地宝联、北京恩地2家民营地勘单位共19家会员单位30多位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应邀参加了此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