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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矿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有关意见的复函

发表时间 :2017-05-16 14:01:20 来源:中国矿业联合会

  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是国家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开放发展的重要部署,是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内容和开展互利合作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作为负责部门正在积极促进电力、钢铁、建材等多个重点产业的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建设。
  中国矿业联合会是我国矿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相关行业)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搭建矿业国际交流平台,积极促进矿业国际合作,发挥在矿业企业单位和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为助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进矿业国际产能合作,中国矿业联合会将在国家发改委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协同对接工作机制指导下,广泛联合会员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矿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联盟将本着“协调服务、诚信自律、合作共赢”的原则,以成员企业为主体,以重点国家、地区为要点,促进政策沟通、信息联通、产业协同,共同推进中国矿业国际产能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批复我会关于成立中国矿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有关意见的函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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