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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遇通缉风波 中石化冠德陷印尼项目困局

发表时间 :2017-03-28 10:21:02 来源:时代周报

  (原标题:高管遇通缉风波 中石化冠德陷印尼项目困局)
 
  [摘要] 随着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确保境外资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并保值增值,成为国资监管中要求达到的目标。
 
  3月21日,据路透社报道,印尼警方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通缉3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的管理层人士,称其涉嫌中石化在印尼巴淡岛的一个投资约8亿美元石油储罐项目的舞弊案。
 
  当晚,涉事的中石化冠德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日有个别媒体报道印尼警员正在调查并指控PTWest Point Terminal(以下简称PWT)、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某些管理人员的某些财务事项,“董事会强调,争议涉及商业及民事纠纷,不应引起相关调查。相关管理人员正在寻求法律意见,拟就该调查及指控抗辩”。
 
  中国石化回应称,截至目前,联合石化及下属冠德公司没有接到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报,也未在国际刑警组织网站上发现部分媒体所称的红色通报。作为巴淡项目的投资方,联合石化下属冠德公司正在核实相关信息。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PWT系中石化冠德于2012年10月收购的子公司(持股95%),印尼合作方持有余下5%股权。交易于2013年3月交割。
 
  据了解,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8.41亿美元。但由于股东双方在管理理念方面存在重大分歧,致使项目合作无法顺利推进,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被点名高管或参加董事会
 
  公开资料显示,中石化冠德1999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作为中国石化旗下唯一在香港上市的红筹子公司,中石化冠德是中国石化资本多元化的重要典范。截至目前,市值已突破百亿港元。
 
  据媒体3月21日引述印尼警方发言人的话说,被通缉的3名中石化的管理层人士名为ZhangJun、FengZhigang和YeZhijun。媒体称,其中的YeZhijun是中石化旗下在香港上市公司中石化冠德的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叶芝俊。上市公司资料显示,叶芝俊是化学工程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发现,叶芝俊还担任中石化冠德位于香港的子公司经贸冠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冠德”)的董事。通过查询香港注册处信息显示,叶芝俊的英文名字YeZijun,与上述警方通报的刚好一致。
 
  通过公开履历可以发现,叶芝俊拥有丰富的油品销售和运输存储经验,从基层起步,事业一路上升。1988年8月,他加入中国石化广州石油化工总厂。1995年6月起,叶历任广州石化总厂广州银珠聚丙烯有限公司经营部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销售中心副总经理;自2002年1月起,叶芝俊担任中石化冠德董事总经理一职。
 
  目前,尚不清楚叶芝俊等上述人士涉事的具体情况。3月21日媒体关于此事的报道在国内流传之际,时代周报记者联系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他称正在了解情况。
 
  3月21日晚,吕大鹏向时代周报记者发来中石化在官方微博的回应。而关于上述中石化冠德3名高管目前的近况以及活动状态,中石化方面在回应中却只字未提。
 
  3月27日,时代周报记者联系中石化冠德董秘办,试图询问事态最新进展。经转接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跟公司公告的情况,没有什么大体的变化,也没有进一步的信息。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中石化冠德将于3月30日举行董事会会议,届时将在会上披露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的相关业绩情况。
 
  作为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叶芝俊到时候能否正常出席会议,引起外界关注。“当然啦,当然,(叶总)本身就在香港工作,在这边上班。”上述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确认,叶芝俊届时将与会,同时3名高管工作未受影响。
 
  截至3月27日截稿,时代周报记者在国际刑警组织官方网站,仍未发现上述3名中石化冠德高管被通缉的信息。
 
  中石化回应称,印尼巴淡项目是联合石化(即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石化子公司)在东南亚地区投资建设的重要项目。
 
  事实上,巴淡项目曾在2012年被中石化寄予厚望,被视作首次在海外自建石油仓储基地,对于每年原油需求半数以上来自海外的炼化巨无霸来说,这一项目的意义不言而喻。
 
  根据中石化冠德方面的信息,双方拟通过PWT在印尼巴淡岛海事工业园投资建设260万立方米的石油储罐、石油调混综合设施和配套码头、港口设施等,并承担航道疏浚工程和参与后续运营。
 
  巴淡项目久拖未决
 
  此次巴淡项目的实施公司为PWT,是一家于2012年1月在印尼巴淡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中石化冠德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经贸冠德持有95%的股权。
 
  彼时,中石化冠德的发展战略是提供原油、石油码头以及相关物流业务和拓展海外市场。
 
  2012年10月9日,中石化冠德子公司经贸冠德从PT.BatamSentralindo(以下简称“PBS”)及PT.MASCapitalTrust(以下简称“MCT”)手中,分别收购PWT的80%股权(代价约323.40万港元)及15%股权(代价约60.60万港元)。至此,PWT的95%股权被经贸冠德持有,余下5%股权由MCT持有。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除持有PWT95%的股权之外,经贸冠德还牢牢把控着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按照协议,PWT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经贸冠德提名4名(包含董事会主席);监事会方面,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由经贸冠德及MCT分别提名3名和1名,余下二者共同提名。监事会将设立1名监事会主席,为经贸冠德提名成员之一。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在购股协议之外,经贸冠德还与MCT及PWT订立了一份股东协议,以规管经贸冠德与MCT之间作为PWT股东身份的关系。
 
  根据该股东协议,为项目开展融资,经贸冠德及MCT承诺,按彼等各自在PWT的股份比例认购及缴付PWT股本,即相当于项目估计成本的25%,或应第三方金融机构要求为项目融资,最多为项目估计成本的30%。
 
  就此而言,经贸冠德及MCT将分别出资约15.48亿港元和约8147.19万港元,且最多为约18.58亿港元和9776.63万港元。
 
  根据中石化消息,2012年10月10日,就在上述股权收购协议签订的第二天,时任中石化总经理王天普亲赴印尼,现场出席了巴淡仓储项目开工仪式。
 
  中石化冠德曾邀请中石化炼化工程公司参与巴淡油品储罐和油品码头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的招标,此前该项目预计在2015年12月前后完工。但项目的中国和印尼投资方之后产生争议。
 
  据中石化冠德2015年报称:“由于股东双方在管理理念方面存在重大分歧,致使项目合作无法顺利推进,工程建设进展缓慢,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尽可能推进项目,全面维护我方股东权益。”
 
  其2016年半年报又称,双方分歧尚未解决,项目进展仍十分缓慢:公司将对项目未来发展的各种可能,积极准备各种应对方案,并尽最大努力维护股东应有的利益。”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在项目久拖未决的情况之下,中石化冠德耗费了大量的财力。比如当初在股东协议之外,经贸冠德还与PBS、MCT、PWT订立了土地租赁协议。
 
  据此,PWT将向PBS租用西点海事工业园面积为75公顷的地块开展项目,自交接日期起为期30年,倘PWT要求延长该期限,可延长额外期限20年。
 
  根据中石化冠德2013年年报披露,已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为7.24亿港元,大部分是下属子公司PWT为在印尼巴淡投资兴建仓储及码头设施而租用50年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租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实际已支付土地租金为1.35亿港元,占印尼巴淡项目所有土地租金的20%”。
 
  2016年11月,中石化冠德发布公告称,对该土地租赁协议的争议提交仲裁申请。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石化冠德PWT项目上的应付土地租赁金额为2831万港元。
 
  “项目推进过程中,冠德公司与当地股东就项目产生商务纠纷,但正在通过正规法律途径解决商务纠纷。”中石化称,联合石化及下属冠德公司一向秉持合规合法经营的理念,在巴淡项目的合作中,公司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
 
  海外资产监管趋紧
 
  随着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确保境外资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并保值增值,成为国资监管中要求达到的目标。
 
  作为中国能源巨头,“三桶油”的海外资产发展格外引人关注。3月23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公布了2016年年报,显示全年实现收入1464.90亿元,净利润6.37亿元,较2015年分别下滑了14.6%和96.9%,利润率仅为0.4%。
 
  受低油价下海外资产的拖累,中海油出现上市以来最差业绩,其实早有端倪,2016年中海油曾历史上首次出现年中亏损,达77.35亿元。
 
  中海油是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一体化石油公司,海上油气田项目是其核心业务,近年来通过海外并购,其陆上项目逐渐增多,在香港和纽约两地上市。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除油价因素外,中海油海外油气资产的减值和跌价准备成为影响净利润的主要因素,公司资产减值及跌价准备为人民币121.71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343.2%,其中包括北美、欧洲和非洲的部分资产出现减值,导致减值的原因是预期估计原油价格修正以及加拿大的油砂资产经营计划调整。
 
  同时,2016年因为土地租约到期,中海油核销了部分北美油气资产,分别有8.23亿元人民币计入勘探费用以及6.05亿元人民币计入折旧、折耗及摊销。此外,非洲尼日利亚资产的应收账款出现回款风险,亦计提了约14亿元的坏账准备。
 
  有国企研究专家表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部署,大批中央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与并购,海外国有资产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是不当投融资行为引起的国资损失案例不胜枚举,海外国资监管存在漏洞。这两方面的原因都促使要加强对海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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