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绿色 > 绿矿资讯 > >详情

我国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成效

发表时间 :2017-01-23 11:17:25 来源:国土部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按照党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已先后取消和下放了20余项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部分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也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积极下放审批权限。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确立了探矿权部、省两级审批,采矿权部、省、市、县四级审批的基本格局。《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确立了现行部省两级矿业权审批权限划分的基本框架,将大部分重要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部分或全部下放到省级。2007年以来,又陆续扩大授权范围,先后下放了部分矿业权整合情形和黑龙江、贵州、陕西、新疆、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内)等省(区)的煤炭矿业权审批权,以及109片整装勘查区主攻矿种探矿权审批权。2016年4月将部分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委托下放山西省厅实施。2013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放权“含金量”,部积极研究推动进一步下放矿业权审批权限。目前已形成方案正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相关论证工作。同时,地方层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实践。浙江、广东、海南等省将省级发证砂石土采矿权审批权下放到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山东省以委托方式将省级发证的探矿权延续类项目委托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河南省试点下放了部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到洛阳、鹤壁、三门峡3个市和巩义、永城2个省管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二是简化合并审批要件。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国土资源部组织编制了《勘查矿产资源审批服务指南》和《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服务指南》并已公布实施,按照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对矿业权审批要件重新进行了梳理,简化合并了个别要件。同时,一些地区也开展了简化审批要件的探索实践。浙江省将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合并为一个方案。江西、广西将省级及以下发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两个要件合并。湖南省湘西州将开发利用方案、储量报告、环评报告、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等要件合并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一个报告。福建省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合并编制、评审和实施。
  三是探索优化审批流程。在国土资源部层面,2002年即建立了矿业权会审制度,矿业权审批涉及的相关业务司局参加会审。2006年以来,部相关审批事项由政务大厅统一接件,实现“接办分离”。2009年开始每月召开1次部会审会议。2013年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办理程序规定。目前,已形成了接件、受理、司局会审、主办司局审查、部会审会各环节明确清晰的审批流程。近年来部开始组织研究制定矿业权审批内部工作规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2015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部组织起草了《勘查矿产资源审查工作细则》和《开采矿产资源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等,待报国务院审改办审定后实施。地方层面也对优化审批流程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浙江省厅专门成立行政审批处,集中办理全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将整个审批流程纳入政府服务网,实现采矿权审批网上申报,将办证周期缩短在5个工作日左右。广西全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均已成立审批办公室,形成了“一个部门审批、多个部门监管”的新体制,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云南省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联审查、联网审批,并印发《云南省矿业权审批精细化管理规则》,对各审批事项的流程、时限、收费、申报资料、审查内容、审查意见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矿业权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
  四是强化监管服务。2007年和2008年国土资源部先后开通了全国探矿权和采矿权统一配号系统,实现了对全国矿业权审批发证情况的信息化监管。2015年4月,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部对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对矿业权配号项目实现了“开绿灯、亮黄灯、划红线”式的监管。2010年开始,部大力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对矿业权竞争出让、转让、受理公开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开。2011年运行了“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实现了信息公示公开的信息化监管。优化服务方面,国土资源部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信息查验页面,几年来向社会提供了数十万次的查询服务。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公开了审批服务指南。调整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意见的报送方式,方便管理相对人。对国土资源部审批发证的有效期小于120天的探矿权采矿权,在部门户网站上将其矿业权项目名称等信息集中公告发布,提醒矿业权人依法按时办理延续登记。

联系我们


电话

010-66557688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0号院东楼


邮箱

qjz@CHINAMINING.ORG.CN


邮编

100029


传真

010-66557688

社交媒体

中国矿业网

中国矿业联合会

电话: 010-66557667/7663/7666

传真: 010-66557666

邮件: qjz@chinamining.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办) Since 1999

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发邮件给我们 PUB@CHINAMINING.ORG.CN

中国矿业联合会 技术支持:010-66557695 信息服务:010-66557688

京ICP备13015461号-2 企业邮局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4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