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近日联合发布《四川省矿业权招标出让工作规程》《四川省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程》《交易规则》),这是四川省首次为矿业权招标出让制定的操作规程,并与升级后的网上拍卖、挂牌规则形成“双轨并行”体系,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招标出让行为,优化流程、提升效率。新规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工作规程》首次明确了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由报价、技术和商务等部分组成。其中,技术标部分主要考核勘查部署方案、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等核心技术能力。同时,还通过招标出让流程设计,强化了评标的精准性,如专家“双专配置”,评标委员会中地质或采矿专家不少于2人,且专家占比超2/3,确保技术话语权;底价“开标亮底”,底价须在开标时公布,防止“暗箱操作”,定价需参考矿产品价格、基准价等参数。
《交易规则》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首次明确保证金标准,其金额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20%,原则上根据出让区块面积设置0平方千米~10平方千米为1000万元、10平方千米~20平方千米为1500万元、20平方千米以上为 2000万元。此外,《交易规则》还探索分段设置保证金、熔断报价追加保证金机制,当报价达到熔断价时,网上竞价暂停,竞买人按规定追加保证金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价,系统在交易文件规定时间恢复竞价。
同时,新规还建立了信用惩戒联动机制,让违约者“一处失信、全国公示”。《工作规程》细化串标、造假等违规情形认定标准,如不同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编制、保证金同账户转出等均视为串标,违规者将被取消资格并追责,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违法,将承担经济或刑事责任;若中标后放弃资格或未履约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交易规则》则明确,竞买人串通报价、弄虚作假或逾期不履约等行为将被视为违约,相关信息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等平台公示,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规的出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全省矿业权交易透明度,激发市场活力,为全省矿业权出让提供制度保障。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