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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矿产储量评估意见书实行统一编码管理
发表时间 :2025-06-30    来源:中国矿业网

  近日,随着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意见书统一编码管理办法(试行)》,我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意见书(以下简称“评估意见书”)有了“身份证”。这对增加评估意见书信用,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估行业自律管理,提升行业公信力,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据了解,编码是由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机构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意见书统一编码信息系统申请所生成的二维码,是评估意见书唯一的身份标识。在开展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及矿业权转让等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需要的市场评审业务,以及涉及行政管理但政府不再直接评审的业务时,应进行统一编码。

  《办法》要求,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机构应建立编码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权限统一管理。评估机构在向委托人提交评估意见书前,通过编码系统获取统一编码。评估机构登录编码系统应当填报的基本信息,包括评估意见书名称、评估意见书编号、评估意见书编制单位、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单位、送评单位、评估目的、评估时间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评估意见书,可免填相关敏感信息。评估机构应确保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文件与最终提交的评估意见书一致。

  《办法》强调,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编码系统使用第一责任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评估机构终止执业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责令停业行政处罚时,其编码系统的使用权限将被取消或暂停。

  《办法》指出,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将结合编码系统开展质量检查、风险防范机制检查及职业能力评价等工作,定期对编码系统信息填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编码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漏报、误报、故意不报、瞒报等未按《办法》要求填报评估意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自律惩戒,同时记入信用档案。

  《办法》适用于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登记为单位会员的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机构的行业自律管理。评估机构登录编码系统获取的二维码回执仅证明评估意见书已进入编码系统,不作为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对该评估意见书质量认证、认可的依据,不作为评估机构及其签字矿产资源储量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中国矿业报)